根据中国银行的要求,有国家助学贷款的2004级冬季毕业研究生必须在毕业离校之前与银行签订还款协议,现要求这些同学务必于 2006年12月28日 (星期四)上午8:30到研究生院三楼会议室签订“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须携带以下证件:合同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还款存折、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
研究生院
2006年12月21日
上一条:关于2007年秋季入学硕士研究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情况说明下一条:关于部分冬季毕业研究生缴纳住宿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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