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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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的紧急通知

2007-09-13 点击:[]

一、《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要求用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得涂改。

二、“家庭电话”一栏要填写固定电话号码。

三、“贷款期限”不超过毕业后6年,最多填写108个月。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比如毕业后的还款能力等)确定贷款期限,如36、48、60、72、84、96、108个月。

四、“贷款介绍人”由本院系研究生助理签字并注明日期。

请同学们务必按上述要求填写。

研究生院

2007年9 月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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