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学专栏


关于开展2023届优秀毕业生学院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2年11月30日 15:03 点击:[]

各位同学: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做好新时代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优秀大学生的示范激励引领作用,勉励同学们珍惜大好年华,修身立德、勤学上进,为国建功立业,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评选辽宁省普通高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大连市委教育工委、大连市教育局《关于推荐表扬在连高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以及我校《开云平台首页 毕业生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评选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要求,学院现开展辽宁省、大连市、开云平台首页 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校优秀毕业生参评对象为开云平台首页 2023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省、市优秀毕业生参评对象为获评开云平台首页 2023届优秀毕业生称号的本科生。

二、参考名额

省优秀毕业生可推荐名额16人

市优秀毕业生可推荐名额16人

校优秀毕业生可推荐名额107人

三、评选条件

1.始终坚持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行为文明,诚信意识较强、学术道德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3.学习勤奋刻苦,学业成绩优异;有健康的体质及心理素质,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4.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良好的工作实绩。

5.原则上在校期间须获得过校级以上(含校级)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作出突出贡献。

四、评选要求

(一)校优秀毕业生

参照《办法》中毕业生优秀个人评审条件执行,参评学生需满足学习成绩排序在前50%且优秀毕业生评选综合成绩排序在前20%(结果四舍五入),优秀毕业生评选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参见《办法》,成绩排名见附件参考。如果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不足所分配名额数,在读期间表现突出,但综合成绩排序未进入前20%的学生(学习成绩排名必须满足要求)可破格申请。

注:同等条件下,学分平均成绩优秀者优先。

(二)省优秀毕业生、市优秀毕业生

省、市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须在校级优秀毕业生中顺次产生,且不可兼得。

注:同等条件下,学分平均成绩优秀者优先。

在大连市优秀毕业生推荐时:

1.响应国家号召,自愿到国家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主动留连就业创业,服务于大连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2.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积极参加创新创业活动。在创业类比赛中,荣获市级以上创业奖项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在科技创新类比赛中,荣获市级一等奖或省级、国家级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满足推荐条件下,推荐时可不受推荐指标限制。①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应届毕业生;②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荣获国家、省、市级道德模范表彰的应届毕业生。

在辽宁省优秀毕业生推荐时:

1.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积极参加创新创业活动。荣获省级以上创业奖项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在科技创新方面,在省级比赛中获得一等奖奖项、国家级比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2.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满足评选条件,可优先评选为“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不受评选指标限制。

3.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荣获国家、省、市级道德模范表彰的(必须为道德模范),满足评选条件,可优先评选为“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不受评选指标限制。

4.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试点工作方案》(辽教函〔2020〕248号),参与浸润行动计划满一个学期的,满足评选条件,可优先评选为“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不受评选指标限制。

5.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城乡基层和重点领域等就业的毕业生,以及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对在思想品行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公认和好评的毕业生,可直接推荐评选。

(三)其他说明

1、优秀毕业生推荐表装入毕业生档案。对有违规行为的毕业生,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已评为省优毕业生的,撤销其称号,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被推荐的毕业生如不能按期毕业或毕业离校前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取消其相关荣誉。

2、破格申请的学生,须提交600字左右个人事迹材料说明贡献情况,

五、申报流程:

申报校优秀毕业生的同学,请填写附件2、附件3,

额外申请市优秀毕业生的同学,请额外填写附件4、附件5,

额外申请省优秀毕业生的同学,请额外填写附件6、附件7,

以上材料均填写电子版,申请表严格按照标准填写,不可更改表格样式,请12月1日16:00前发送到邮箱:ssdutjxj_2019@163.com,邮件命名为:姓名-优秀毕业生申报。邮箱设有自动回复功能。

其他工作另行通知。

开云平台首页 软件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下一条:共青团开云平台首页 软件学院委员会2022-2023学年(秋)推优结果公示

关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