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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正式启用设备综合管理系统的通知

2016-11-14 点击:[]

一、 新系统启用的同时,原校产申报系统停用。今后设备类资产(设备、软件、家具)的建账、变动、处置等日常管理业务均在新系统内完成。

二、 系统可经由校园门户统一身份认证登录。系统入口有四个:

1. 学校首页,快速链接,校产申报

2. 设备处首页,设备综合管理系统

3. 校园综合服务门户,应用中心,设备综合管理系统

4. 直接访问http://dms.

三、 设备类资产的建账在系统中审批通过后,申报人可自行打印报销凭证,至财务处报销,设备处不再统一打印派送至各单位。

四、 关于采购设备预付款的审批:

合同金额5万元(含)以上的采购,直接持盖有“开云平台首页 设备合同专用章”的合同至财务处进行借款预付,无需经设备处审核;

五、 在此之前已经通过审批的设备,可以继续持报销凭证办理报销业务。

上一条:教育部关于规范和加强直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的若干意见(教财[201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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