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学院盘锦分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助学金升降档调整通知
日期: 2022年10月07日 10:00 浏览量:
化工学院盘锦分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助学金升降档调整通知
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加快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逐步建立新型的研究生教育培养机制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研究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按照学校的相关政策,确定化工学院盘锦分院硕士研究生助学金动态调整办法。
一、成立工作组织
组长:包明、张凤祥
成员:吴雪梅、李少阳、王万辉、高南、宁靖、张亚杰(学生代表)、张心芦(学生代表)
二、名额分配
年级 |
学术型分配名额 |
专业学位分配名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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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提升一等 |
三等提升二等 |
二等提升一等 |
三等提升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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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
1 |
0 |
1 |
1 |
2021 |
1 |
1 |
1 |
4 |
三、具体调整方法:
第一项、关于2021级硕士生助学金的动态调整办法
【一】二、三等助学金升档办法
(一)基本条件
1、已完成硕士一年级规定课程学习的研究生。
2、思想进步,行为表现优秀,无违纪行为。
3、成绩优良(所修所有成绩,含选修,不能有不及格现象),按第一学年必修课成绩的加权平均分排序,在不超过各专业、各分组分配名额的140%(小数点进位)的基础上,确定参评人员资格。注:所有成绩以研究生院网站显示成绩为准,不得做任何的更改。
4、在科研工作中积极投入,努力完成导师交付的学习和科研任务。
5、德、体、美、劳等综合评价为合格。
(二)评审细则
各部分比例:
按照学校的要求,本学院评审中,总积分(满分100分)由以下三部分构成,无答辩环节,各部分所占积分比例如下所示:
1、学习成绩(占80%)
2、科研积分(占10%)
3、综合素质积分(占10%)
学习成绩计算:
参照开云平台首页 化工学院盘锦分院2022年研究生评奖评优评审办法附件1《学习成绩核算规则》。
科研积分计算:
参照开云平台首页 化工学院盘锦分院2022年研究生评奖评优评审办法附件2《科研积分核算规则》。
综合素质积分计算:
参照开云平台首页 化工学院盘锦分院2022年研究生评奖评优评审办法附件3《综合素质量化积分核算规则》。
(三)申请及评定程序
符合基本条件的研究生均可申报,不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本人提交申请,导师推荐,经学院、专业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经过评审确定获得助学金推荐人员名单,公示3天后报盘锦校区审核备案。
经审核后的评审结果在网站公示,公示结束后评审结果生效。
(四)助学金升档后具体执行情况
二等升一等:自本学年起(9月份开始),助学金待遇由650元/月调整为800元/月,学业奖学金由8000元/年调整为10000元/年;
三等升二等:自本学年起(9月份开始),助学金待遇由500元/月调整为650元/月,增加学业奖学金8000元/年。
【二】一、二等助学金降档办法
以一级学科(或学科群)为单位,对学科内所有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的课程成绩进行统计排序。只计算必修课(公共基础课、大类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成绩,计算方法参照开云平台首页 化工学院盘锦分院2022年研究生评奖评优评审办法附件1《学习成绩核算规则》,科研工作及社会工作情况作为参考。
(一)降档情况
一等降二等:凡享受一等助学金的硕士研究生,若其课程成绩排名居于该学科全部同类型硕士生(学术型硕士和应用型硕士分别排序)的后30%,则将其助学金由一等降为二等。
二等降三等:凡享受二等助学金的硕士研究生,若其课程成绩排名居于该学科全部学生的后10%,则将其助学金由二等降为三等。
此外,在学习和科研过程中,对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研究生,执行助学金降档或停发助学金的处理。
(1)存在违纪行为,受学校警告以上处分者,停发该研究生的助学金;(2)导师对研究生的综合评价极差,提出降档申请,并经学院查证属实的,其助学金按降档处理;(3)参评时间范围内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停发该研究生的助学金。
(二)助学金降档后具体执行情况
一等降二等:自本学年助学金待遇由800元/月调整为650元/月,学业奖学金由10000元/年调整为8000元/年;
二等降三等:自本学年助学金待遇由650元/月调整为500元/月,不再发放学业奖学金。
第二项、关于2020级硕士生助学金的动态调整办法
【一】二、三等助学金升档办法
(一)评审办法
硕士研究生三年级的助学金升档考核,学生自主申报,申报者按照分组以科研积分A排序,在不超过分组名额的140%(小数点进位)的基础上,确定参评推荐人选。
学院组织专家组成专家组,组织参评推荐人选统一答辩。评审专家现场打分,以最后平均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升档学生名单,并将结果报送盘锦校区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审核后公示。
科研积分计算办法见《科研积分核算规则》,已在2021年助学金动态调整中使用过的材料不可再重复利用。
注:按照学校要求,2020级参评硕士生科研业绩的起止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学院规定的接收材料截止日。
(二)评审时间
评审时间:另见学院网站通知,请同学们随时关注。
评审地点:盘锦校区D01-214。
(三)助学金升档后具体执行情况
二等升一等:自本学年助学金待遇由650元/月调整为800元/月,学业奖学金由10000元/年调整为8000元/年;
三等升二等:自本学年助学金待遇由500元/月调整为650元/月,增加学业奖学金8000元/年。
【二】一、二等助学金降档办法
(一)降档情况
在学习和科研过程中,对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研究生,执行助学金降档或停发助学金的处理。
(一)存在违纪行为,受学校警告以上处分者,停发该研究生的助学金;
(二)导师对研究生的综合评价极差,提出降档申请,并经学院查证属实的,其助学金按降档处理;
(三)参评时间范围内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停发该研究生的助学金。
(二)助学金降档后具体执行情况
一等降二等:自本学年助学金待遇由800元/月调整为650元/月,学业奖学金由10000元/年调整为8000元/年;
二等降三等:自本学年助学金待遇由650元/月调整为500元/月,不再发放学业奖学金。
申请升档者:
1.个人材料汇总表
请大家逐项填写并根据核算规则填写积分。本人联系方式务必填写准确,并保持电话畅通。
2.学习成绩单及培养计划
自行打印,并在培养计划和成绩单上用黄色记号笔标出计算学习成绩的课程。
3.科研积分证明材料(相关材料上用黄色记号笔标出本人名字)
a.已发表文章需要提交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件;有录用通知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另外需提交录用通知复印件,通过邮件发送的录用通知,必须要有导师的亲笔注明:此文章已接收并签字,同时提交论文全文。
注:只提供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或本人为第一作者的文章。
b.专利需提供载明公开号/授权号、专利名称、作者信息页复印件。
c.科技奖需提供获奖证书或官方的获奖公示证明。
d.其他科研成果需提供官方的相关鉴定、公开证明等。
4.行为积分证明材料
学生工作任职需提供学生干部聘书复印件或公示名单(公示名单上用黄色记号笔标出本人名字)。活动参与情况,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主办方公章的活动参与证明或活动参与公示名单。
不申请升档者:
硕士三年级不需提交材料
硕士二年级在前一阶段未提交过基础材料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纸质材料提交个人材料汇总表、学习成绩单及培养计划部分。
注:不在规定时间提交成绩单的同学按照学习成绩0分处理进行专业排序,本身为二等、一等的同学不提交成绩单,按照自动降档处理。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3日15:00前,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提交材料地点:盘锦校区D01-204。
在评定其间,若发现学生所提交的材料弄虚作假,将取消其研究生阶段所有奖项的参评资格。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见研究生院助学金动态调整规定执行。
- 【研究生评奖评优评审办法总则.docx】已下载次
- 【附件1.学习成绩核算规则.docx】已下载次
- 【附件2.科研积分核算规则.docx】已下载次
- 【附件3.综合素质量化积分核算规则.docx】已下载次
- 【附件4.化工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认定学会奖学会清单.pdf】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