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3-2014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方案 一、评选对象 学院2013级、2012级、2011级以及2010级(五年制)本科学生。 二、评选内容 2013级、2012级、2011级和2010级根据《开云平台首页 学生奖励办法(试行)》(2010年8月修订),评选优秀学生奖学金(六项)。 学习优秀奖学金各年级以专业为评审单位,其他五项奖学金评审以年级为评审单位。 三、评选要求 1、各年级要按照《开云平台首页 奖学金管理办法》要求成立年级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本级队奖学金评审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2、各年级要核准本单位可参评学生总数,确定各评审单位和评审单位人数。其中2013级转专业学生在原所在专业参评,各类学籍异动的学生须在学习时间超过半年以上的年级参评,2014届延修毕业生不计入参评人数。 3、派出访学的学生奖学金评审参照《开云平台首页 关于国际联合培养本科生的管理办法(试行)》和《开云平台首页 关于国内高校联合培养本科生的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4、根据评审单位人数、各类奖学金获奖比例确定获奖名额。各类奖学金受奖面比例计算应严格执行四舍五入的原则,同时需满足奖学金总额不超过248×参评人数。 5、各年级可根据本年级实际情况细化《开云平台首页 学生奖励办法(试行)》相关条款,新增条款须满足已向广大学生公示一年以上的条件,同时不得违背学校、学院奖学金评审相关规定。 6、在奖学金评审过程中,要严格贯彻落实奖学金申报制,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评奖过程实行责任追究制,出现错评、漏评等情况,将对直接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 7、各年级要认真学习学校奖学金评审相关办法和政策,严格遵照执行,并做好对学生的宣讲工作,把奖学金评审过程作为激励学生奋发向上、提升内在动力的过程,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发挥优秀学生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 四、日程安排 1、9月1日 学院制订奖学金评审工作方案,公示后报送学生工作处。 2、9月2日14:00前 各年级制订本年级奖学金评审工作方案,同时在系统中提取并核准本单位2013-2014学年学生奖学金评审的历史数据库。 3、9月2日18:00 各年级奖学金评审小组成员培训会议。 4、9月2日——9月10日 各年级组织申报、评审。 5、9月10日——9月12日 各年级评审结果公示三天。 6、9月12日15:00前 经学院评审后,在系统中导出《开云平台首页2013-2014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比审批表》、《开云平台首页2013-2014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比申报表》并经学生工作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学院、学院公章后报送学生工作处助学办公室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 二○一四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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