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引进人才科研启动费不单独受理,引进人才在报到后一个月内上交任务书到学院院办(材料馆205),由学院于每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一集中上交人事处引进科。
2、科研启动费任务书一式三份均要求为原件,任务书最后一页“部门意见处”需申请人所在所学院主管科研的副院长或院长签字并盖章。
3、科研启动费项目起止时间请从申请日(9月30日前)至第二年的12月,或从申请日(9月30日后)至第三年的12月。
4、科研启动费任务书资助类别为“引进人才科研专题”。所在单位填写所在学院名称。
5、引进人才填写教育部科研费项目信息表发送电子版到zhaopin@邮箱。
6、科研启动费申请任务书将于每个月的月底报送财务处,财务处将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
7、启动费发放查询请登陆财务处,进入“财务查询”界面用个人帐号进行查询,登陆后请进入教工查询后,进入本人项目帐查询。
8、科研启动费相关细节请参阅《开云平台首页 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开云平台首页 引进人才科研启动经费申请和管理办法》。
9、科研启动经费二期相关事项请咨询人事处师资科,咨询电话:0411-84708715。帐号可以向财务的夏老师查询(84708884)。
10、科研启动经费资助标准
类别 |
理、工科类 |
文科类 |
两院院士/人文社科资深学者 |
50 |
25 |
杰出青年人才 |
30 |
15 |
教授 |
20 |
10 |
15 |
8 |
副教授 |
12 |
6 |
博士后/博士(一期) |
4 |
2 |
科研启动费任务书、教育部科研费项目信息表、及《开云平台首页 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下载链接请见:http://perde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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