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学生学习生活,保证正常学习时间,特制定请假制度如下:
1.平时(法定假日除外)请假1天须由成长导师审批;请假2-7天须由书院常务副院长审批;请假7天以上由教学事务部部长审批。
2.盘锦、营口周末回家的同学应于每周五5:00下班前到成长导师处请假,经允许后方可离校,归校后应及时销假(外地同学原则上周末不准假回家)。
3.未经请假擅自回家,按《大学生手册》进行处理。
4.请假期间应注意个人安全,出现一切意外均由学生个人负责。
令希书院办公室
2013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