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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究生(老生)续交保险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8-30 作者:

本学期有申请续交保险费的研究生(不包括2009级新生)持本人学生证到研究生院教育管理办公室(302房间)缴纳,每年70元,请自备零钱。截止时间: 2009年9月10日 ,逾期不再受理。

研究生院

2009年 8月 3 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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