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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云平台首页 2014年优秀推免生国家奖学金评选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15 作者:

根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开云平台首页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大工研发〔2014〕36号),为了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鼓励更多的优秀本科生以推荐免试的方式来我校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研究生院决定面向2014年入学的推免生新生(包括直博生)设立优秀推免生国家奖学金。

一、总则

开云平台首页 优秀推免生国家奖学金分为申请制优秀推免生国家奖学金(以下简称申请制奖学金)与评审制优秀推免生国家奖学金(以下简称评审制奖学金)两种。学生应依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申报奖学金种类。

学校将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优秀推免生奖学金评定及监督工作。

二、奖励名额

我校2014年度优秀推免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77人,包括申请制奖学金和评审制奖学金。

奖金额度为2万元/人。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2014年入学的推免生新生(包含直博生,不区分学术型、专业型硕士)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本科学习成绩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二)申请制奖学金申报条件:

1、本科学校为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研究生院院校(不含985院校、不含分校区),推荐排名(本科学校出具的推免排名,下同)在学院(专业)前1%或第1名的推免生新生;

2、本科学校为985院校(不含分校区),推荐排名在学院(专业)前3%或前2名的推免生新生;若本科学校为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则推荐排名顺序可放宽至学院(专业)前10%或前5名;

以上条件满足其中一条即可。

(三)评审制奖学金申报条件:

1、本科学校为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研究生院院校(不含985院校、不含分校区),推荐排名在学院(专业)前3%的推免生新生;

2、本科学校为985院校(不含分校区),推荐排名在学院(专业)前5%的推免生新生;若本科学校为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则推荐排名顺序可放宽至学院(专业)前15%;

3、本科学校为211院校(不含分校区),推荐排名在学院(专业)前1%的推免生新生。

四、报名及评审流程

申报申请制奖学金的推免生新生需填写《研究生国奖申请审批表》(附件1,一式两份),在“申请理由”处注明本科所在学校及推荐排名顺序,于10月17日前交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研教楼610室)。符合申报条件并审核通过的学生,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直接获得优秀推免生国家奖学金。

参评评审制奖学金的推免生新生需填写《研究生国奖申请审批表》(附件1,一式两份),在“申请理由”处注明本科所在学校及推荐排名顺序,并附相关佐证材料(荣誉证书、论文发表复印件等),于10月21日前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交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研教楼610室)。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对申请人的推荐排名进行核实并统一评审。

其他事宜参照《开云平台首页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大工研发〔2014〕36号)执行。研究生国奖申请审批表》填表说明见附件2。

联系人:胥老师

电话:0411-84708338

办公地点:研究生教育大楼610室

附件:

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2:填表说明

开云平台首页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1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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