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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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缴纳2007~2008学年住宿费的通知

2007-08-22 点击:[]

一、 交费人员:在学校住宿的硕士研究生及2004年秋季入学以后的博士研究生(不包括07年秋季入学)。

二、 交费时间、方式:以上同学务必于2007年9月10日前将宿费足额存入缴费卡中。

三、 交费标准:

(1)北山生活区:1200元/年;

(2)西山26舍1200元/年,西山其他宿舍:500元/年;

(3)市区:500元/年;

(4)东山博士生宿舍:一楼:600元/年;其他楼层:1000元/年。

四、 没有办卡的同学持身份证和学生证尽快到建行栾金支行办理缴费卡并将住宿费一并足额存入缴费卡中。

五、 申请退宿的同学于2007年9月5日前办理退宿手续(退宿申请表从研究生院教育管理办公室网站上下载),望同学们遵照执行并相互转告。

财务处 研究生院

2007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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