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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学校办公室关于2017年上半年法定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2017-03-22 点击:[]

校内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我校2017年上半年涉及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放假安排如下:

一、放假时间

清明节:42日至4日放假,共3天,41日(星期六)上班;

劳动节:5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共3天;

端午节:528日至30日放假调休,共3天。527日(星期六)上班。

二、其他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假期安全工作,认真部署,落实责任。放假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做好防火、防盗工作,排除各类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2.放假期间学校总值班室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各单位认真做好假期值班工作,确保假期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做到重要情况及时处理、立刻上报,并于327日(星期一)下班前将《2017年上半年节假日值班安排表》以电子邮件方式分别报到学校办公室(E-mailgeneral@)和保卫处(E-mailpol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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