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对象
我校在读本科生、研究生及博士生(外籍学生无法办理)。
二、办理基本流程
注:1.在校生(非港澳台):新版居住证内置芯片,请妥善保管,一年使用期后,如需继续使用,可持该证前往凌水派出所签注机自助充磁。
2.港澳台在校生:港澳台居住证有效期5年,过期后需重新办理。
三、办理材料目录(港澳台在校生)
港澳台在校生需提供以下材料至保卫处102室现场办理 |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份数 |
备注 |
1 |
港澳台出入境证件 |
原件和复印件 |
1 |
|
2 |
学生证 |
原件和复印件 |
1 |
|
3 |
在读证明 |
原件 |
1 |
|
注:港澳台学生需现场照相,请遵守以下要求:
1.背景为白色,必须穿深色衣服,不能穿浅色、荧光色衣服或者帽衫。
2.头发需为本色,不能遮挡五官特征,耳边不能有碎发。
3.不能佩戴眼镜(反光)或者隐形眼镜,不能带美瞳。
4.不能佩戴饰品,耳环、耳钉、项链等。
5.女生不能化浓妆,如涂抹颜色鲜艳的口红等。
四、办理时限
目前,普通出证时间大约为12-17个工作日,加急邮寄约为7个工作日(邮寄费20元,须到保卫处102现场办理),港澳台居住证出证时间约为20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普通无收费(港澳台居住证首次办理免费),加急收取20元邮寄费。
六、办理地点及时间
办理地点:保卫处102户籍室
办理时间:工作日8:30-11:00、13:30-16:00
七、咨询电话
户籍室:刘老师、靖老师 84708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