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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报第 27 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的通知

时间:2023-01-16 作者:

各位老师:

为充分发挥大工青年模范带头作用,引领广大青年挺膺担当、砥砺奋斗,结合团省委《关于推报第27 届“中国青年五四章”人选的通知》,现将学部相关推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报人选条件

1.“中国青年五四奖章”

推报人选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宪法法律,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

(2)努力践行“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的重要要求,具有突出的工作实绩和良好的社会影响;

(3)获得过省级青年五四奖章或其他省级及以上荣誉;

(4)年龄为 14 至 35 周岁(1988 年 5 月 1 日—2009 年 4 月 30 日出生)的中国公民,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至 40 周岁(1983 年 5 月 1 日以后出生)。

2.“中国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推报集体应为在重大任务、重大项目和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中作出特殊贡献,35 周岁以下青年数占总人数 60%以上的 集体。

二、推报工作说明

1.关于提名推荐。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确保把有实力、有竞争力的青年个人或集体推荐出来,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本单位至多推荐1 名“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或 1 个“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候选集体,如无合适对象可不推荐若申报超过1名候选人或1个候选集体学部团委将进行通讯评审最终推荐1名候选人或1个候选集体至学校要适当向科技创新等“国之大者”“国之重者”领域的基层一线倾斜。按照团省委要求,对于获得过“中国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的,不再提名推荐。

2.关于工作要求。中国青年五四奖章是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授予中国优秀青年的最高荣誉,本单位高度重视推报工作。要对推荐对象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征求相应党组织、纪检组织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听取所在单位群众意见,确保推荐对象无违规违纪或师德师风等问题。要从严把握“青年五四奖章”的推荐标准,突出干事创业的实绩实效,确保推荐对象既符合参选 条件,又充分体现出优秀青年和青年集体的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根据工作惯例,后续将开展2022 年度“辽宁青年五四奖 章”等推荐工作,考虑到评审条件一致性,为提高效率并为基层减负,拟以此次推报工作为据,原则上不再重复组织推报

3.关于提交材料和时间安排。请各位老师认真阅读通知要求,仔细了解申报事项,及时报名。个人须填报附件1、附件3 和附件4,集体须填报附件2、附件3 和附件5。请于1 月 17日(周)15:00 前,将推报人选(集体)相关材料电子版报送至邮箱:yangjing-dut@fox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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