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式一:【线上申请流程】----推荐
【1】线上提交因公临时出国(境)申请等待审批
路径:校园门户-办事中心-在“所属机构”中点击“国际处”-选择“学生因公出国(境)申请服务”
【2】审批结束办理拟出访国家签证
【3】出国执行因公任务
【4】系统中填写归国手续,审批结束后携带报销材料到财务外汇窗口核销并报销
(注:线上申请人提交申请后请随时关注审批进度,审批进度到“归国境填写”部分证明审批结束方能正常参会)
方式二:【线下申请流程】(特殊情况下,经与国际处沟通后方可采用纸质材料下线申请)
环节一:校内审批(一般需7-10个工作日)
Step1:提交出国(境)申请材料至学出国(境)管理科主楼120办公室
材料包括:
(1)邀请函复印件(非中文或英文邀请信须同时提供译文)附《邀请函模板》(附件一)
(2)《学生因公出国(境)个人审批表》或《学生因公出国(境)团组(两人及以上)审批表》(学生团组填写)(附件二或附件三)
(3)《行程表》、《顺访及访问提纲》(附件四)
(4)《因公临时出国预算审批意见表》(附件五)
(出国(境)管理科盖审核章后,提交到财务处主楼西侧楼126室6号、7号窗口)
(5)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短期因公出国(境)学生团组审批汇总表》(仅适用于团组 附件六)
(7)《承诺书》(附件七)(打印后所有申请出访者手写签名。国际处根据承诺书上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通知审核情况)
Step2: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领导对提交的纸质材料进行审批
Step3:校内审批通过后,如办理签证需要在读证明,请下载学生在读证明模板(附件十一),按情况填写后发送至负责老师邮箱,接到通知后至主楼120办公室领取。
审批通过后,可办理借款,请将内容填写完整借款单提交至出国(境)管理科(主楼120)盖审核章,后至财务处提交借款单。
环节二:辽宁省台办审批
待赴台申请校内审批通过后,出访人员须准备报送辽宁省台办审批的材料,并将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出国(境)管理科工作人员邮箱),工作人员通过学校OA系统向校办请文后,协助学生将材料邮寄给辽宁省台办,省台办审批通过后会将《赴台任务批件》邮寄给国际处,由出国(境)管理科通知学生领取
材料包括:
(1)《赴台人员名单》(附件八)
(2)《因公临时赴台人员备案表》(附件九)
(3)邀请函复印件
(4)日程表(一定是台湾方协助我校学生办理入台许可证时,由其提供给台湾移民署的行程表内容及格式,要加盖公章)
(5)参会人员名单(国际会议需要所有参会人名单;两岸会议需要大陆及台湾参会人员名单)
(6)《赴台请示》(附件十)
(7)主办方承诺书(若参加国际会议则需要会议主办方提供,承诺书中要明确提出会议不涉及“两个中国”、“一中一台”等问题)
特别提醒:
(1)赴台审批时限受时事、台方提供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快递邮寄等影响因素较多,请尽可能提早做出准备
(2)省台办寄回的《赴台任务批件》原件只有一份,办理签注时需要提交给出入境管理局,因此请妥善留存好《赴台任务批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以便报销时提供给财务部门。
环节三: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赴台签注
材料包括:
(1)《赴台任务批件》(由辽宁省台办开具,学生项目办公室通知领取)
(2)邀请信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非辽宁本地户口学生需要开具《学生在读证明》
参考办理地址信息:
(1)大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办公地址:大连市大连甘井子区中华东路600号
对外咨询电话:0411-86766108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六8:30-16:30(中午不休息)
(2)高新区出入境受理窗口
办公地址:大连市高新区高新街1号,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咨询电话:0411-84791249
工作时间:
周一到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周六和周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00-15:00
(3)中山区出入境受理窗口
办公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港兴街105号港东街7号东港公安局综合大楼(龙湖水晶郦湾小区南门对面)
对外咨询电话:0411-88055036
工作时间:(周日休息)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周六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4)西岗区出入境受理窗口
办公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胜利东路333号(365办公大楼)
对外咨询电话:0411-83657909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周六和周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00-15:00
(5)沙河口区出入境受理窗口
办公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68号行政服务中心(近中山公园鸟鱼花市)
对外咨询电话:0411-96685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周六和周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00-15:00
(6)甘井子区出入境受理窗口
办公地址:甘井子区明珠广场2号(甘井子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二楼西侧)
咨询电话:0411-86319806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周六和周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5:00
环节四:出签后领取《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赴台湾执行因公任务
办理证件和签注时,学生可以自行选择自取或邮寄的方式领取《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特别提醒:学生出国前要接受学校的行前教育(可参加集中现场培训,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学校通知为准或学习《出国(境)温馨提示》)
环节五:回境一个月内履行报销手续
Step1:
公示总结:国际化基金资助学生团组回国一个月内准备回国总结材料,并发送给国际处负责老师邮箱gjcbgs@dlut.edu.cn进行审核备案。
Step2:
出访事项审核:
持以下材料前往出国(境)管理科(主楼120)进行出访事项的审核
(1)《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首页、签注页、出入境盖章页复印件或登陆“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自行打印出入境记录
(2)批件复印件
(3)《因公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明细》(仅三个月及以下因公出访人员填写,请到财务处网站下载)
(4)《日常报销单》,其中“支出内容”、“部门编号”、“项目账号”、“项目负责人”须填写完备(请到财务处网站下载)
审核通过后,出国(境)管理科向出访学生提供《赴台湾地区执行任务政审委托书》、《学生因公出国(境)个人审批表》或《学生因公出国(境)团组(两人及以上)审批表》及行程单,并在《日常报销单》处盖审核章。
特别提醒:
(1)如申请人取消出访任务,但报销已产生的部分费用,需另附情况说明(说明取消行程的原因、及产生了哪些费用需要核销),本人签字
(2)如遇到由不可抗力引起的行程变化,如航班延误等,请保留航班延误通知等有效证明
Step3:持以下材料前往财务处核销出国费用
请通过链接http://cw.到财务处网站,下载《因公临时出国材料包》,按照财务处要求准备报销相关材料。
材料包括:
(1)按要求填写的《开云平台首页 日常报销单》
(2)《赴台任务批件》、《学生因公出国(境)个人审批表》或《学生因公出国(境)团组(两人及以上)审批表》及行程单
(3)《开云平台首页 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明细表》,据实填写开支事项及金额,经手人或带队团长签字
(4)国际航空公司机票及出、入境登机牌
(5)《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首页及签注页复印件
(6)境内、外有效票据,各种报销凭证须用中文注明开支内容、地点、日期、数量、金额等,并由经办人签字
(7)出境前在银行换汇的回单
(8)《因公临时出国预算审批意见表》(出访前应已提交至财务处,前往领取即可)
(9)国际处、财务处要求的其他必要的说明材料
报销地点:主楼西侧楼126室6号、7号窗口(外汇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