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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资助项目)关于申报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2-10-18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王莲

为进一步推动和促进中德教育、科技领域的合作与交流,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德国学术交流中心(DAAD)达成的协议,中德双方将共同资助中国优秀青年学者赴德国大学或公立科研院所从事6-24个月的博士后研究。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规定期限内的奖学金生活费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德方在此基础上提供700欧元/月补助,并向接收中方留学人员的德国单位提供科研补助200欧元//月。此外,德方提供留学人员每月综合保险及2个月在华德语培训费用。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中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11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人,须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学位获得时间应在2年以内(2020111日以后获得博士学位)。

6.申请人在向中德双方申请时,应已获得德国大学或公立科研机构正式签发的邀请信,邀请信应包含为申请人提供工作场地,及已同意负担申请人课题研究产生的科研费用等内容。

7.申请人在外研修期间,根据其学科专业和德方导师要求,工作语言可为英语或德语。在申请时,需根据以下标准提供相应的语言水平证明:英语雅思6.0分或托福80分及以上,或德语TestDaF 14分或DSH 2级及以上。若申请人提交的语言水平证明无法达到上述要求,在其德方导师出具认可其语言水平证明的前提下,也可提交申请。

为使奖学金获得者更好地融入德国社会开展研修, DAAD将在奖学金获得者赴德国前在中国提供为期2个月的免费德语培训和期间的生活费补贴。语言培训时间不计入留学期限。德语培训采取自愿参加的原则,具体安排待正式录取后由德方通知录取人员。


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因疫情原因申请放弃公派留学资格或资格有效期内未能派出的除外)。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


具体详细信息请登录CSC网站进行了解(https://www.csc.edu.cn/article/2382)。


二、报名方式

请于2022102816:00前提交以下材料至主楼120

1)开云平台首页 教师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

2)外语水平证明

3)正式邀请信

4)外方合作者简历


三、联系人:王莲84708702wanglian@dl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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