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重要通知 >> 重要通知>> 正文

关于开展创新创业学院2021-2022年度创新创业先进表彰的通知

作者:李航 来源:创新创业学院 时间:2022-12-09

创新创业学院各实践班、工坊、π空间:

为了奖励和表彰在各级创新创业竞赛、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科技发明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个人和团队,以及在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教师,创新创业学院决定开展2021-2022年度创新创业先进评选和表彰活动。

一、奖项类别

本次评选奖项分四类:创新标兵、创业标兵、优秀创新创业团队、优秀创新创业指导教师。

二、评选范围

1、创新标兵的评选面向创新创业学院各实践班、工坊的本科生。

2、创业标兵的评选面向创新创业学院各实践班、工坊、π空间的研究生和本科生。

3、创新创业优秀团队的评选面向创新创业学院所属及π空间入驻的创新创业团队、创业公司。

4、创新创业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面向创新创业学院所属教师。

三、评选基本标准

1、创新标兵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品行端正,无违纪现象。

(3)按时参加实践班课程的学习,认真完成各项课题和教学任务。

(4)2020年9月至今,参与各类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积极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在全校范围内起到榜样和示范作用。

2、创业标兵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品行端正,无违纪现象。

(3)2020年9月至今,参与创业类活动并取得良好效果,在全校范围内起到了很好的榜样和示范作用。

3、创新创业优秀团队

(1)团队成员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品行端正,无违纪现象。

(3)团队形成了优良的团队精神,2020年9月至今在科技竞赛或创业活动中取得优秀成绩。

4、创新创业优秀指导教师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在学生中有着良好的声誉。

(3)2020年9月至今,指导、带领学生参与国内外各项创新创业比赛等创新创业活动,并取得优良成绩。

四、评选办法

1、创业标兵的产生,采用个人申报的方式,创新创业学院审核批准产生。

2、创新标兵的产生,采用个人申报等方式,经指导教师同意,创新创业学院审核批准产生。

3、创新创业优秀团队的产生,采用团队自主申报,经指导教师同意,创新创业学院审核批准产生。

4、创新创业优秀指导教师的产生,采用自主申报,创新创业学院审核批准产生。

五、评审工作流程

1、12月9日-12月12日,准备材料、进行申报。

2、申报人于12月12日14:00前,提交申报表电子版及纸质版。申报表电子版(见附件)命名为“奖项类别+申报人姓名+所属班级或团队”(如:创新标兵+张XX+数模实践班)发送至邮箱chenaoce@dlut.edu.cn,邮件主题注明【2021-2022创新创业先进表彰】字样;纸质版签字盖章送至创客基地418办公室。

3、12月中旬,创新创业学院将评审产生并公示表彰名单。

4、获奖集体和个人的事迹,将向全校展示。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创新创业学院

2022年12月9日

下一条:2022学年秋季学期π空间创意工社招新简章

Baidu
map